各会员单位:
为积极搭建协会安全技术交流服务平台,经会员单位推荐、协会秘书处会议遴选、报会长审核同意,研究确定了协会专家库成员,共189名。专家库设化工、矿山、建筑与交通工程、综合等四个专业组。协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派专家库成员参与协会或相关单位的技术服务工作。
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关于公布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名单(首批)的通知》(浙安协〔2015〕8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增补专家库成员的通知(浙安协〔2016〕4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库成员名单
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2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