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协会在2021年对2018年确定的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进行了复审工作。经有关企业申请,协会组织进行复审、公示等程序,有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通过复审,有效期至2025年3月3日。
希望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再接再厉,持续完善安全文化建设体系,努力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机制、新途径和新方法,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也希望各地广大企业认真学习借鉴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2021年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通过名单
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2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