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继续推进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现就2023年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省已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企业,符合《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的申报条件,且自评分达到要求(《评价标准》中Ⅱ类二级指标得分总和不低于180分)。
二、申请材料
(一)《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二)《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自评表》;
(三)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资料汇编,按照《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围绕企业实际工作进行资料收集并汇编成册。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组织管理机构、部署启动文件、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安全理念、经验成果和提升规划,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程序文件、工作记录、图影资料、宣教视频、文化手册、应急预案与管理体系、活动资料等等;
(四)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反映或说明的材料。
三、申请和评定程序
申请时间:2023年6月1日-9月1日,请申请单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省安全生产协会秘书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可以邮件或U盘形式提交。
由协会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材料审核,选取一定比例的企业进入现场评审,经综合评定后,报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公示后无异议的,适时进行命名颁证。
四、工作要求
(一)申请企业应侧重于一厂一矿等基层单位,有一定的安全文化建设经历(在2022年已启动相关创建工作),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以《评价标准》作为重要约束指标,聚焦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理念宣贯、安全制度完善、全员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维护及安全运行、隐患排查整治、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环境营造等工作,注重创新、形成特色,重过程、重建设、重实效。
(二)各单位要确保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全面,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示范企业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切实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带头作用。
(三)《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请在“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网站“安全文化”栏目查阅下载。
联系人:胡煜文0571-88063105,周春生0571-88822089。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万达广场C座501室,310015;电子邮箱: zjsafety_org@126.com。
附件:1.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docx
2.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docx
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3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