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等有关精神,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对2016年确定的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进行了复审工作。经有关企业申请,协会组织专家对复审申请企业进行复审等程序,拟有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卷烟厂等9家企业通过复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在公示期限内,有关单位和公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向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反映。反映情况坚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人:胡煜文,联系电话:0571-88063105,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广场C座501室,电子邮箱:zjsafety_org@126.com。
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1年2月18日